德足联盟调整媒体收入分配方案 非欧战球队获团结奖金
1月28日讯 当地时间本周一,德国足球职业联盟(DFL)宣布主席团一致通过了25/26赛季至28/29赛季中央统一营销的市场收入新分配机制。在此之前,各种方案经过深入讨论,并采纳了德甲和德乙36家俱乐部的建议。
新的分配机制仍然基于现行系统中的关键要点。与以往一样,国内和国际媒体收入将分别按照独立系统进行分配给各个俱乐部。在国内媒体收入方面,“均等分配、表现绩效、关注度和青训”四大支柱规则及其权重比例依旧保留。此外,未来德乙俱乐部的分配比例也将继续维持在20%。
在此基础上,主席团决定自25/26赛季起实施以下新措施:
- 加强统一集中的市场营销作为共同发展的基础
相较于上一次招标所获得的新增加约8000万欧元,自26/27赛季起,将有总计5000万欧元用于DFL集中投资。这笔资金旨在资助增强中央市场权利,从而惠及所有俱乐部的发展项目。根据新的分配机制,各俱将在内部融资中按各自比例做出贡献,以进一步强化中央营销。 - 考虑球迷和媒体的相关性
过去“关注度”的支柱规则将重新设计。今后除了通过市场调查确定每个俱乐部关注度外,还会考虑国内电视收视率以及各球队会员数量。因此,该机制同时认可了俱乐部对会员工作的努力,以及他们吸引电视观众的能力。该支柱总份额保持不变,为3%。 - 为不参加国际比赛的俱乐部分发团结支持款项
如同以往,每年850万欧元预算将被划拨给德乙联赛,而从25/26赛季开始,这一数额增至1000万欧元,以支持德乙球队青训工作。同时,不参与国际赛事的德甲球队每季度可获500万元,此项资金由DFL国际媒体收入提供,仅来自参战欧洲赛事队伍的一部分收益。 - 激励年轻球员出场时间
针对“青训”这一支柱规定,在未来更加注重年轻球员实际出场时长。这鼓励更多使用接受过德国青训体系培养的小球员,提高他们上场机会。
DFL主席团希望通过此次决议维护现有系统,同时赋予其全新活力。目前国内媒体收入采用半数均等化方式,其余则依据不同标准进行合理配置,这已得到全球范围内验证,有效促进竞技表现与经济增长,也遵循36家职业足球协会间共建共享原则,这是德国职业足球的重要特色之一。
DHL副发言人瓦茨克表示:“我们在具有建设性的集中讨论中达成了一致,对当前制度进行了良好发展。从多方利益汇聚到整体视角,我们最终形成共识。这是在非常成功权益招标之后,对于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又一个积极信号。”